147部机务维修人员培训申请报名基本条件
一、 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
二、 至少具备下列一项经历
1.具有中专(含)以上航空技术相关专业学历,并且独立从事所申请专业的航空器维修工作累计在 2 年(含)以上,其中在申请之日前 1 年应当持续从事所申请专业的民用航空器维修工作;
2.独立从事所申请专业的航空器维修工作累计在 3 年(含)以上, 其中在申请之日前 1 年应当持续从事所申请专业的民用航空器维修工作;
3.经过民航总局批准的培训机构培训并获得其颁发的所申请专业基础培训合格证书。
三、 能正确读、写申请专业相关技术文件和管理程序使用的文字。
四、必须获得相应专业的基础执照,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运五机型MEⅠ类、Ⅱ类和AVⅠ类、II类培训的维修人员,要求已获得民航局签署ME-PA基础执照或AV执照;
2.参加罗宾逊R22(O-320、O-360)MEⅠ类、Ⅱ类和AVⅠ类培训的维修人员,要求已获得民航局签署的ME-PH基础执照或AV执照;
3.参加罗宾逊R44(O-540、IO-540)MEⅠ类、Ⅱ类和AVⅠ类培训的维修人员,要求已获得民航局签署的ME-PH基础执照或AV执照;
4.参加欧直EC-120(ARRIUS 2F) ME-TH I类及II类培训的维修人员,要求已获得民航局签署ME-TH基础执照或AV执照。
五、考试成绩70 分(含)以上为合格,颁发机型培训合格证书。
联系电话:0372-2913272 2231356
2015年12月9日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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