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网站首页    机构设置    人事处

人事处工作职责

一、加强处室政治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工作。

二、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教育本处人员遵守人事工作守则,做好人事工作。

二、负责学校人员编制、年度考核、调入调出、晋升、聘任、辞退、工资变动手续办理及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中层以下干部的聘任和职工养老保险手续办理工作,做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工作。

四、做好中层领导干部绩效工资考核工作。

五、负责学校人事档案的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六、做好因私护照管理和出国人员政审手续办理工作。

七、指导处室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推荐、评定上报工作。

八、按照有关政策及时办理人员退休手续,落实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统计报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种人身保险有关手续的汇总、上报、变动、管理工作及日常函调、外调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9年5月28日 16:47
浏览量:0

分享到